关于做好2023-2024-1学期函授教学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3-11-09

函授教学站(点)

    为确保2023-2024-1学期函授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就本学期函授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管理工作

    1.教学安排:各函授教学站(点)应根据学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统筹做好本学期课程安排。做好线上线下教学有机衔接,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并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课表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

    2.线上学习:各函授教学站(点)要通知每一个学生上网学习,要定时查看学生的学习进度并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3.面授教学:各函授教学站(点)学生的面授教学工作,由函授教学站(点)负责通知、组织和实施。各函授教学站(点)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结合本教学站(点)和学生情况,每学期组织开展1-2次集中面授,并提前一周将面授教学计划报至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将对集中面授教学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二、教学过程监督

    我院将对函授教学站(点)进行教学情况不定期抽查,各函授站要高度重视函授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做好教学过程中的原始资料(:课程安排表、面授安排通知、学员考勤表、考试安排表、考场监考记录、原始成绩登记表、学生考试试卷等)的归档管理。

 各函授教学站(点)要按此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和本年度的各项教学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