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教学点:
2023届函授毕业申报工作在即,前期已就相关工作下发通知至各教学点,但有教学点未能按要求执行。为了保障此次毕业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重申通知要求,请各教学点务必严格遵照执行,并于 6月20日前交齐以下全部资料 。
1、核对毕业人数及毕业信息。
2、交清所有毕业生的费用,凡欠费的学生不能申报毕业。
3、提交毕业班级的成绩总表(电子版附身份证号或考生号)。
要求: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毕业设计的成绩(毕业设计和调查报告的成绩分五个等级记录: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及指导老师姓名。
4、提交各科的单科成绩表原件。 要求:包括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汇总成绩以及授课老师和阅卷老师的签名及时间。
5、提交所有毕业学生的毕业设计及调查报告原始材料。(已批改)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有封面,必须有专业老师的评语及成绩。
6、毕业班试卷存档:
①已授课程,每科提交一份空白试卷。
②已考课程,批阅后试卷按每科15%上交,其余试卷请各分校自行保管,待学生毕业一年后才能销毁(按教委评估要求执行)。
7、组织毕业生进行个人毕业电子摄像,纸质版照片用于粘贴毕业证书(个人毕业摄像工作须给图片社预留5个月时间,相片返回时间漫长)。
8、制作学生档案,每人一式两份,一份进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以毕业证号为准装订成册交继续教育学院永久存档。(档案包含:学籍表、学年鉴定表、学生成绩单(需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待证书编号出来后统一由继教院提供>)。
说明:函授学籍相关表格在继续教育学院领取,也可自行打印。
注:请各函授教学点在规定时间内交齐以上资料 ,过期将不予受理,不再另行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