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学院2021-2022级社会五类学生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及假期社会实践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3-06-09

    根据工作需要,继续教育学院对2021-2022级社会五类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安排及社会实践通知如下:

    1.本学期所有课程结束时间:2023年6月20日;

    2.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请各位同学按时返校参加考试,具体安排见《关于2022-2023-2学期保险职业学院2021-2022级五类社招学生期末考试相关事项通知》。

    说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考试的,学生本人最迟于考试前一周提交《保险职业学院学生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 》(须附有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缓考。

    3.参加社会实践对象

    2022级电子商务(社招)班、2022级商务管理(社招)班、2022级金融服务与管理(社招)班全体学生。

    4.社会实践时间安排

    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14日,具体安排见《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社会实践的通知》。

    说明:由于特殊原因实践时间推迟的(暑假期间非规定时间段),在征得指导老师、二级学院负责人同意后,可延期开展,但需在暑期完成。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