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2015年专任教师、辅导员招聘启事
创建时间:2015-08-13

    保险职业学院,创办于1986年,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原名“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院集学历教育与行业培训于一体,享有“中国保险业的黄埔,职业经理人的摇篮”的美誉。学院隶属全球双500强、中央管理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坚持立足保险,面向金融,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学院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备,在近三十年的办学过程里,为中国金融、保险行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专业精英。

    随着中国金融、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类全国唯一,金融类全省唯一”的保险职业学院,秉承“好学善研,诚信笃行”的理念,始终勇立潮头、开拓创新,为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保险高等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

  学院转型升级发展,需更多专业人才热忱加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年龄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博士在45周岁以下,硕士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辅导员:35周岁以下。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保险职业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计划

序号

系院

岗位

计划

专业或方向

学历

其他要求

1

保险系

专任教师

3

健康管理、护理康复及老年服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有实务经验。

专任教师

3

汽车工程、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有财产保险公司汽车查勘定损工作经验。

2

金融系

专任教师

1

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男性、有一定实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任教师

1

投资与理财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男性、有一定实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3

管理与信息系

专任教师

3

财会实训、审计、税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4

公共课部

专任教师

1

数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5

 

辅导员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

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行政管理、社会学、法学或金融专业背景的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公布招聘信息

    由中国人寿招聘系统(https://www.chinalife.com.cn/jobs/)和保险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bxxy.com/)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登陆中国人寿招聘系统(https://www.chinalife.com.cn/jobs/)进行网上报名,并发送简历至bxxyrsc@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具体教学方向+姓名”。个人求职材料应含学习经历高中起)、工作经历、个人特长。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学院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试讲)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者请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研究生)

    3.其他各种资格证书

    4.各种奖励证书

    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两个环节。

    笔试。专任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笔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辅导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一科。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招聘系统和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试讲)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招聘系统和学院网站上公布。面试(试讲)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候选人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复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权重比例5:5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

    面试(试讲)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院另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将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教师在保险职业学院校园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教授、博士等学科和专业带头人的引进待遇面议。

    3.学院各教学单位将安排指导教师,帮助新引进教师尽快适应教学科研工作,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到公司挂职锻炼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学院鼓励青年教师继续读研深造,并给予脱产学习时间和一定的学费奖励。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人力资源处办公室:1教501办公室

    人力资源处电子邮箱:bxxyrsc@qq.com

    联系人:粟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934665、0731-82816907

                                        保险职业学院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