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龚晓薇、黄振宇、郑海波、李俊霖、肖利伟、黄秀娟、林伊凡七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告知书发布日期:2025-10-20

  龚晓薇,女,湖南长沙人,金融保险学院2024级保险实务(核保核赔)班学生,学号202410****09。

  黄振宇,男,湖南宁乡人,财经商贸学院2023级电子商务三班学生,学号202312****09。

  郑海波,男,湖南常德人,财经商贸学院2024级大数据与会计三班学生,学号202412****27。

  李俊霖,男,广西玉林人,财经商贸学院2024级大数据与会计一班学生,学号202412****06。

  肖利伟,女,湖南宁乡人,康养护理学院2024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三班学生,学号202420****32。

  黄秀娟,女,湖南耒阳人,康养护理学院2024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三班学生,学号202420****06。

  林伊凡,男,湖南岳阳人,康养护理学院2024级健康管理一班学生,学号202420****20。

  龚晓薇、黄振宇、郑海波、李俊霖、肖利伟、黄秀娟、林伊凡七位同学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至今,未经请假或办理相关手续,一直未返校且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时间超过两周,期间相关老师与学生及家长多次联系沟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学校可予退学处理”规定和《保险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规定,并报学院审议通过,对龚晓薇、黄振宇、郑海波、李俊霖、肖利伟、黄秀娟、林伊凡七位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特予公告。如收此公告请与所在学院联系,来院办理退学相关手续。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

  学生工作处:0731-82816970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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