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及学院财务管理处《关于开展虚列费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科研经费自查工作。
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认识虚列费用的危害性、顽固性和反复性,坚决将依法合规作为一切活动必须坚守的底线和红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业绩观。请各位教职员工自查科研经费中是否存在伪造发票、虚构业务套取科研经费、将科研经费化整为零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和情况,如存在虚列科研经费的情况,请主动说明并整改。
科研处将强化制度落地执行,在科研经费报账中严格遵守学院相关制度规定,针对报销票据内容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以及与课题的相关性进行严格审核。
科研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