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院《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22〕10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提高学院科研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促使我院科研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拟对学院2024年度科研成果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申报科研成果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科研成果奖励类别及奖励标准详见《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22〕100号)。
3.申请科研成果奖励提交材料:
(1)填报《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从姓名到论文发表网站,按表头要求如实规范填写);
(2)论文或著作原件(上交时间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3)国家级、省级科研获奖或科研项目结题(良好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上交时间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4)其他成果的原件或证明材料。
请各部门科研信息联络员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传达,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填报,于2025年3月12日上午12点之前(逾期不予受理,敬请理解),以部门为单位将《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至李雨珊老师邮箱392555360@qq.com。
附件:1.《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22〕100号)
2.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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