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教材选用的公示发布日期:2024-12-31  来源:教务处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保险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保院发[2021]79号)文件要求,按照教材选用“凡编必审,凡选必审”的原则,经各教研室主任初审,二级学院开会集体决策讨论复审,教务处三审,教材建设评审委员会四审,现对我校2025年春季各教学单位所选用的教材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5日之内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及教务处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所在部门,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电话: 0731- 82816978(纪委办公室)

  0731-82816905(教务处)

  附件:保险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教材选用目录

  教务处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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