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佳莹、张丁萌、汪军豪三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告知书发布日期:2024-04-16

  李佳莹,女,湖南娄底人,金融保险学院2023级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班学生,学号:2022*****013。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未经请假或办理相关手续,一直未返校且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时间超过两周,累计旷课达134课时,多次和学生及家长提醒教育仍无改观。该生于2024年1月因旷课被记留院察看处分(保院办〔2024〕1号)。

  张丁萌,男,湖南常德人,财经商贸学院2023级电子商务2班学生,学号:2023*****040。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未经请假或办理相关手续,一直未返校且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时间超过两周。期间系部老师与学生及家长多次沟通。

  汪军豪,男,浙江湖州人,财经商贸学院2023级跨境电子商务班学生,学号:2023*****024。本学期开学至今,该生未经请假或办理相关手续,一直未返校且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时间超过两周。期间系部老师与学生及家长多次沟通。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规定和《保险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规定,并报学院审议通过,对李佳莹、张丁萌、汪军豪三位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特予公告。如收此公告请与所在学院联系,来院办理退学相关手续。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

  学生工作处:0731-82816970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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