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3年高考考生体检热点问题解答发布日期:2023-03-03

  一、哪些考生需要参加高考考生体检?

  凡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参加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的“六类人员”,即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以及五年一贯制考生、“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的考生除外。

  填报军队、公安、武警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还须参加由省军区、省公安厅或有关普通高等学校组织的军检、体能测试和面试,标准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公安部印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各地高考考生体检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一)贵阳市(含贵安新区)、遵义市、黔南州体检工作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15日;

  (二)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体检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三)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体检工作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16日。

  三、体检前考生填报既往病史需注意哪些问题?

  考生在体检前应及时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体检系统”中的 “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如实填报本人既往病史,考生如未填报既往病史,在进行身份识别时,系统将提示考生未填报既往病史,无法进行体检数据录入,须等考生完成既往病史的填报后才可进行体检数据录入;没有既往病史的考生须选择“无-既往病史”。考生如乱填报既往病史会影响体检医生对考生体检结论的判断,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考生自己负责,录取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情况者,高校有权按照招生章程作出处理。

  四、残疾考生在体检前怎样填报残疾信息?

  残疾考生在体检前应及时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体检系统”中的 “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如实填报本人残疾信息,须在“是否残疾”处选择“是”,并根据残疾证上的信息如实填写残疾证号、残疾类型和残疾等级,非残疾考生在“是否残疾”处选择“否”进行提交,无残疾证的考生都不属于残疾考生,无需填报。

  五、考生在体检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序参加体检,如果忘记携带身份证或者身份证消磁的,可向体检医生提供身份证号码或者考生号。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并遵照体检流程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考生须在体检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体检场所,在指定的地点安静休息,等候受检。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纪律,不得在体检场所打闹、喧哗,乱扔杂物,要保持体检场所的清洁和安静。

  3.考生须与体检医生认真配合,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并按体检项目要求,接受检查。眼科检查时,不得配戴隐形眼镜。

  4.考生若在体检中有疑问,应直接向带队老师反映,不得做出任何影响体检秩序的行为。

  5.严禁考生替检。

  6.考生在体检未结束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场所。考生体检最后一项必须到主检处进行电子收表,只有考生是处于已收表状态主检医生才能对考生下结论操作,考生须在确保自己的体检项目全部完成后才可离开。

  7.考生在体检结束后两周内,应及时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体检系统”中的“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查看体检结果,考生要认真阅读本人各项体检数据及体检结论,若无疑义,点击确认体检结果即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若有疑义,应及时反馈学校及相关负责老师,并在“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提出复查、复检、终检申请,由各相关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考生必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复查复检终检,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考生在查看体检结果时,如系统提示“体检完成后查看体检结果”,则说明主检医生还未下结论,应及时反馈学校及相关负责老师,向体检医院了解情况后作进一步处理。

  六、考生怎样申请复检和终检?

  考生对体检意见如有疑义,应在获悉体检意见5日内通过体检系统“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县级人民医院安排复查。如考生对复查结论还有疑义,应在5日内通过体检系统“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向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考生须下载空白复检表填写相关信息,由市(州)级人民医院进行复检。如考生对复检结论仍有疑义,应在5日内通过体检系统“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向省招生考试院提出终检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考生须下载空白终检表填写相关信息,方可在贵州省人民医院进行终检,并做出终检裁定。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个项目不安排终检,考生对这五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按复检申请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

  申请复检、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终检结果为准。复检和终检为线下流程,指定的复检、终检医院做出结论后,考生须将纸质复检表或终检表交到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论的修改。没有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复检或者终检的,均以体检表上结论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不接受考生自行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所得的结论。

  七、残疾考生怎样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参加高考,需要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残疾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中学初审后,并于2023年4月16日前交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经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形成评估报告,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评估报告,形成《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通过无纸化体检信息平台下发到各地,残疾考生得到通知后,可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通过“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进行线上确认、签收,同时可下载打印《告知书》。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考生体检公众服务”模块向省招生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经省招生考试院复核通过后重新下发《告知书》。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的考生,相关考点将按要求提供相应配套设施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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