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骏、全永达、吴俊颖、肖晨阳、陈宏彬五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告知书发布日期:2022-11-23

  李骏,男,湖南常德人,财经商贸学院2020级财务管理学生,学号2020****1010。

  全永达,男,湖南沅陵人,财经商贸学院2021级电子商务三班学生,学号2021****3023。

  吴俊颖,男,湖南娄底人,财经商贸学院 2021级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班学生,学号2021****1030。

  肖晨阳,男,湖南永州人,财经商贸学院 2021级电子商务一班学生,学号2021****1038。

  陈宏彬,男,湖南常德人,财经商贸学院2021级商务管理学生,学号2021****1001。

  上述五名同学自本学期开学至今,未办理任何请假等相关手续,一直未返校且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时间超过两周。辅导员老师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多次沟通,家长及学生均表示自愿退学,但一直未按要求提交退学相关材料。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和《保险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并报学院审议通过,对李骏、全永达、吴俊颖、肖晨阳、陈宏彬等五位同学作退学处理。

  现特予公告。如收此公告请与所在二级学院联系,来院办理退学相关手续。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

  学生工作处:0731-82816970 王老师

  • 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