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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2021—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发布日期:2022-11-22  来源: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保险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编制学院本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本报告可从学院官网(http://www.bxxy.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扎根中国大地办学,贯彻职业教育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践行“特色立院、质量强院、人才兴院、管理固院、党建促院”的办学理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而努力奋斗。学院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事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内容,不断丰富、完善和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和创新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全面提升学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依法治校的有力抓手,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把手”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学院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协助、师生广泛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全面、及时、有效开展,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二是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事项,制定《保险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逐项明确公开事项的责任部门和公开方式等,进一步压实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

       (二)强化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发布解读渠道

  2021-2022 学年,学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各类平台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方面,持续挖掘信息公开传统媒介的潜力。在学院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信息公开专栏作为学校信息公开主阵地,对照《清单》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条目和信息,改进网站检索功能,落实便民服务要求;加强学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与师生员工密切相关的信息并加强相关政策的解读宣讲;编制发布各类手册、简报等,通报传达学院管理、服务、育人等信息。另一方面,不断发掘信息公开新媒体的潜能。结合校园融媒体建设,用好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以图片、文字、音/视频等相结合的方式发布、解读信息,不断推动多媒体、多平台联动发布,提升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通过传统媒介与新媒体互补、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公开渠道矩阵,打造内容全面、条目清晰、重点突出、便捷高效地信息公开窗口。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是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学院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和QQ工作群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上级决策部署、学院各阶段防控要求与核酸检测事项,确保全体师生及时获取防疫信息、核酸检测信息,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确保了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就业、基建、财务、招标采购、干部任用、教务信息等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做到事前有公示,事后有结果公开。三是确保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学院积极推进各类重要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在学院巡视整改、章程修订、新《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项目建设、人事等重要工作中,分别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以及专题会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公开征求、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使学院各项决策更科学、民主。本学年中,《保险职业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保险职业学院薪酬改革方案(修订)》、《保险职业学院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修订)》《保险职业学院员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未聘待岗人员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人事调配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部门绩效考核办法》、《保险职业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指导办法(暂行)》、《保险职业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办法》、《保险职业学院教师考核办法》等10余项重要规范性文件均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合理吸纳师生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学院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对院长信箱、教代会、学代会、师生座谈会、阳光服务平台等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进行公开回复,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切实解决师生诉求。

    (四)加强信息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发布合法合规

  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警务保密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一是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充分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制定了《中共保险职业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重要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学院舆情监控、研判和应对机制,确保了意识形态安全。二是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充分发挥学院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全面清理各部门的工作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媒体群,制定了《保险职业学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保险职业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保险职业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等系列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网络即时通信工作群组的管理,增强网络安全防护,加强监控和分析,严格信息审核机制,在信息公开中既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的知情权,又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安全。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各种方式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着力扩展信息公开范围,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学院通过门户网站中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 主动公开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信息公开 事项的全部信息。

  2.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介公开信息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通过学院官网发布了《保险职业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开各类信息16条,内容涉及教学、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在“招标公告”栏目中公开招标采购和中标信息80条,在“学院新闻”栏目中发布新闻信息300条(不包含部门子站发布信息);在学校OA系统中,共向校内发布党务、政务等各类公文207件;发布部门工作周报36期,发布院领导周工作安排39期。

  3.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人数突破1.6万,发布信息130条。在潇湘晨报、红网、湖南教育网、湘微职教等省内外主流媒体发布新闻40篇。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相关信息。包括历史沿革、学院章程、学院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发展规划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院各项工作办事流程;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院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岗位设置与职称评聘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题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4.学院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bxxy.com)、OA办公系统、湖南省教育信息网以及保险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等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召开全院教职工代表会议、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党代会、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院务例会、学术会议、各类座谈会、协调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院信息。

  3.印发文件或以事项通知、会议纪要、专题工作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在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定期编印发放《保险职业学院宣传册》、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四)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进一步加强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院稳定,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和部门通报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没有收到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所有信息均为无偿使用,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工作,切实服务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针对干部任免、重要工程招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师生员工关心的工作,学院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及时通过学院网站、召开会议等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针对人员招录、招生就业、疫情防控措施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院及时通过学院网站、招生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沟通,并接受社会评估和监督。校内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而涉诉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学院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成效显著,但是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下阶段,学院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完善和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检查整改等制度,严格把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关、质量关、责任关,通过各部门自查、专项检查和日常督查等多种手段,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下实功、出实效,以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成效服务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整合优化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拓展信息公开平台和窗口,构建以学院官网为主,官方微信公众号、OA、各二级机构网页、微信和QQ工作群等全方位多联动的信息公开平台矩阵。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2022学年,学院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表)

  附表:保险职业学院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保险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