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院《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广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提高学院的科研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使我院科研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计划兑现对我院教职工在2021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奖励。
凡我院教职工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请参阅《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18]1号)的奖励的范围,符合奖励要求的填表申报。
申请科研成果奖励须提供下列材料:
1.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2.论文或著作原件(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3.国家级、省级科研获奖或科研项目结题(良好及以上)证书原件(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请各部门及时向广大教职工进行传达,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填报,于2022年10月17日上午10: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敬请理解),以部门为单位将《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第一轮审核)电子版发送至李雨珊老师邮箱392555360@qq.com。该通知同时在科研处网站、科研工作微信群及QQ群中发布。
附件:1.《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18]1号)
2.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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