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校企合作教材立项通知发布日期:2022-04-11

各系(院、部):

  为落实“提质培优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校企深度融合,加强工学结合特色教材建设,建设具有高职特色的教材体系,强化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实现职业标准对接教学内容,工作过程对接教学过程,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度校企合作教材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修订教材: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修订内容需超过30%)。

  (二)新编教材:反映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教材;教学急需、填补专业空白的教材。

  二、立项要求

  (一)立项教材的主编(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鼓励学科专业带头人、领军人才牵头组织团队编写教材。教材编写团队至少有1名来自行业企业的管理或技术人员参与。

  (二)编写(修订)高质量、高水平并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适合学校教学要求的基础课程、专业群平台课程的精品教材。

  (三)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反映产业发展最新进展,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需求。

  (四)编写反映学校专业特色和优势专业核心课教材(特别是当前未列入省级规划、国家级规划的教材)。

  (五)编写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编写“岗课赛证”融通教材、现代学徒制配套教材、在线开放课程及教学资源库配套教材等。

  三、申报数量

  各教学单位至少申报1本以上。

  四、建设期限和奖励

  (一)本次立项的教材完成年限为2年。

  (二)院内立项的教材每本资助5000元(资助经费分两次支付,立项时2000元,结项时3000元);若开发的教材被评为省级优秀教材的每本奖励2000元;列入国家级规划系列的每本奖励4000元;列入国家规划教材的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费用报销时附《保险职业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结项费用报销时附《保险职业学院教材结题验收表》(附件2)。

  (三)资助经费用于开支相关的参考资料、文献资料的购买、复印费,参加教学、课程培训会议等差旅费;与编写教材相关的试题库建设、教学网站建设与维护费,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学软件、课件制作费;出版费等。

  五、申报程序

  (一)教材主编按要求填写《保险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教材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及电子档,由教学单位签署立项申请意见后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学院教材建设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本次立项项目。

  (三)教材立项名单经学院官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文生效。

  (四)本次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教材编写和出版

  (一)编写人员政治审查

  立项教材公示后,教材主编人员由学校一级党组织进行政治思想表现审查;学院参编人员由其所在的学校二级党组织进行政治思想表现审查;企业参与编写的人员,由所在企业党组织进行政治思想表现审查,政治审查合格人员方能参与教材编写工作。

  (二)审核专家政治审查

  教材封面、扉页等明确的主审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一级党组织出具审核意见。教材出版时,由出版单位请专家审核,并出具出版单位一级党组织的审核意见。

  (三)教材编写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四)教材结题验收

  教材编写完成后,填写《保险职业学院教材结题验收表》(附件2)。各教学单位成立专家组,对教材的内容进行审读,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至少1人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意识形态领域)的专家,至少1人为相同或相近学科领域的专家,所指定专家需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确保能够共同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专家组经过审读后提出明确审核意见。

  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订单与实训办。

  联系人:周赛男   联系电话:82816905

  

  附件1:保险职业学院校企合作教材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2:保险职业学院教材结题验收表.doc

  

                                                                                        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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