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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度“保险职业学院好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发布日期:2022-03-17  来源: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各单位、各部门:

  为激发全体师生参与学院正面宣传报道的热情,持续调动各方力量讲好保院故事,传播保院声音、展示保院形象,根据中国人寿集团好新闻奖评选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开展2021年度“保险职业学院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刊播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其中,消息类、通讯类作品原则上须刊播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杂志,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学院官网、公众号及各单位、各部门、学院社团自媒体上;视频类作品原则上为在学院官网、公众号、自媒体上编辑、排版、首发的短视频等作品,以及应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设计、制作和传播的创意作品。

  二、奖项设置

  获奖作品颁发学院荣誉证书,给予一等奖8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

  消息通讯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

  视频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10名。

  根据集中评审标准和评审意见,允许奖项空缺。

  三、作品征集

     (一)报送时间

      各单位、各部门截止报送日期为 2022 年3月24日。

    (二)报送方式

    各系院、各部门将上报作品内容和新闻链接发送邮箱(byxcb12345@163.com)。

    (三)报送要求

    消息通讯类作品要求为学院正面宣传内容。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

  视频类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特殊情况可放宽限制。拍摄内容为正面积极向上,展示学院风采。

       四、评选标准

     (一)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围绕学院发展,讲好保院故事。

     (二) 内容真实,报道及时,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读者喜闻乐见。

  (三) 消息类要时效性强,重视现场采编的新闻。

  (四) 通讯类要题材重要、新闻性强,有深度、反响大,正确引导舆论。

    五、评选流程

  (一)民主票选。采取学院公众号投票方式,根据报送作品按照投票数量排序,评选出票选作品。

  (二)集中评选。根据票选作品,宣传部组织评委团对票选作品进行审定,评选出获奖作品。并将一、二等奖作品报集团参评“国寿好新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认真组织评选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宣传动员、组织评选和推荐报送等各环节工作。

   (二)扩大影响、强化激励。各系院、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对评选活动及相关作品的二次传播力度,增强评选活动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提升获奖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持续激励系统内广大宣传战线工作人员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媒体传播规律,采写编发更多、更好反映保险职业学院高质量发展成就的新闻宣传作品。

    (三)展示形象、确保成效。各系院、各部门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全方位展现保险职业学院良好形象,为学院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强大品牌动能。鼓励推荐报送名额向基层倾斜,切实激发调动全系统宣传力量,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保险职业学院好新闻奖”评委会工作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于力堃(0731)82816986

  邮箱:byxcb12345@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