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发布日期:2021-11-26

  各系(院):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学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精神,现就我院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9日—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具体安排

  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1.扎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充分利用活动契机,召开“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班会,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见实效。请各系(院)将班会召开时间和地点于11月28日18:00前报送学生管理科。(班会召开时间段为12月2日前)

  2. 12月3日9:00-10:00开展教育系统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该时间段有课的班级可在12月2日前举行的“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班会中集中学习《宪法晨读内容》(暂未发布);该时间段没课的班级集中参加“宪法晨读”活动。

  3.丰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形式。各系(院)根据实际情况,将推动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通过宪法主题歌曲传唱、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

  请各系(院)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班会记录、主要做法、典型经验、照片、视频等图文材料于12月8日前提交学生管理科。

  

  附件:《宪法伴我成长》资源包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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