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2021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日期:2021-02-10

  按照国家职教改革和扩招有关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蒲彦君(院长)

  副组长:彭晓燕(副院长)、周灿(副院长)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学院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周慧丽任办公室主任,祁海辉任秘书。主要职责:1、制定单独招生方案,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呈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2、全面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咨询、录取等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专门工作组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录取组、宣传组、服务保障组、疫情防控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七个专门工作组。

  1.考务组

  负责人: 李长春

  (1)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试组考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与省考试院考试联系命题、保密和巡考等相关事宜;

  (3)负责考场的编排、准考证的印制及发放;

  (4)负责组织文化考试、面试评分、统分;

  (5)负责各考场的巡察,考场秩序的维护,考试违纪舞弊情况的处理办法的制定等;

  (7)负责提前拟定监考、专家组及统分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

  2.招生录取组

  负责人: 周慧丽

  (1)负责生源组织、报名、录取及咨询,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负责单独招生考生的联系、录取比例确定。

  (3)各专业计划申报、调整、数据上报等工作。

  (4)负责在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5)负责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单独招生录取新生名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3.宣传组

  负责人: 王扬华

  (1)负责安排报名、考试期间院内外宣传工作;

  (2)负责单独招生考试期间校园内的横幅、标语;

  (3)负责接待相关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事宜。

  4.服务保障组

  负责人: 祁海辉

  (1)负责协调后勤服务部,做好现场报名确认、考试期间的校园内环境卫生、防疫措施、车辆、医疗、饮食、供水、供电保障及应急预案;

  (2)负责协调院长办公室,保障校园招生网、官微、考试现场网络畅通及维护;

  (3)负责协调学生处,安排专人在考试期间做好考生及家长的体温测量、有序引导等服务工作;

  (4)协调财务部门,负责收取相关费用。

  5.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 侯丹

  (1)负责现场确认、考试和录取期间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等工作,防止火灾、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2)负责考场外围秩序的维护;

  (3)负责考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

  6、疫情防控组

  负责人:王扬华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对相关考务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考试安全有序,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食宿安全,制定和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属地政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

  7、纪检监察组

  负责人:王锦霞

  (1)负责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的所有程序,保证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负责监督所有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和受理有关考生举报情况;

  (3)负责查处所有招生考试期间违规违纪事件。

  三、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普通单招专业计划

  系(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招生科类

  收费标 准(元/年)

  备注

  保险系

  保险(营销管理)

  3

  40

  文、理、对口

  5500

  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情况进行调整。

  保险(运营支持与管理)

  3

  40

  文、理、对口

  5500

  保险

  3

  40

  文、理、对口

  5500

  保险(核保核赔)

  3

  60

  文、理、对口

  5500

  保险(车险查勘定损)

  3

  60

  文、理、对口

  5500

  保险(讲师)

  3

  50

  文、理、对口

  5500

  保险(人伤理赔)

  3

  40

  文、理、对口

  5500

  康养护理学院

  护理

  3

  260

  文、理、对口

  6500

  健康管理

  3

  40

  文、理、对口

  5000

  老年服务与管理

  3

  30

  文、理、对口

  5000

  金融系

  金融管理

  3

  50

  文、理、对口

  5000

  投资与理财

  3

  40

  文、理、对口

  5000

  互联网金融

  3

  30

  文、理、对口

  5000

  管理与信息系

  会计

  3

  90

  文、理、对口

  5000

  财务管理

  3

  30

  文、理、对口

  5000

  商务管理

  3

  30

  文、理、对口

  5000

  电子商务

  3

  50

  文、理、对口

  5000

  国际保险学院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2

  20

  文、理、对口

  17600

  

  合  计

  

  1000

  

  

  

  

  备注:其中护理专业招生要求:考虑到用人单位的需求,为确保顺利就业,建议女性身高158cm,男性身高168cm以上考生报考。

  系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招生科类

  备注

  保险系

  保险

  3

  100

  文、理、对口

  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实际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情况进行调整。

  管理与信息系

  电子商务

  3

  100

  文、理、对口

  合计

  

  200

  

  

  2、社会人员专业计划

  

  五、报名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3月6日-3月18日

  2、报名方式: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 (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进行报名,没有通过该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3、单招报名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考生考试费缴纳及准考证打印均通过学院公众号“保险职业学院“上相应步骤进行,请考生提前关注,并查看相关操作流程。考试费标准为80元/生。

  4、社会人员考生须在报考期间(3月15日)提前来院进行资格认证。具体要求为考生在报考时须下载(考生在网站下载表格后填写)或在高考报名点打印对应的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须分别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核,企业在岗人员须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于3月15日来校提交证明材料进行资格认定,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只能以往届生身份报考。

  六、考试科目及相关安排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由学院制定考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分值为300分;“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分值为150分,总分450分。

  已取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直接作为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无须再参加笔试;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非社会人员考生须参加文化知识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社会人员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免考文化知识考试。

  考试说明:

  1、文化知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张试卷,卷面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00分,英语80分)按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毕业生分类别命题和组考,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试时间:2021年3月23日9:00—17:00。

  3、考试地点:保险职业学院(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

  1、以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的参考人数为基数分别确定录取比例进行录取,根据报考情况录取比例适度向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倾斜,普招单招计划和社会人员单招计划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多少可相互调剂。按考生院校志愿优先录取原则进行,按照专业计划先录院校第一志愿,在院校第一志愿全部录取完成后如有计划尚未完成,再按照专业计划录院校第二志愿,录满为止。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护理专业不予录取,可根据计划和分数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录取。

  2、录取过程中,单独招生工作办公人员将与考生进行录取意愿确定。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3月26日在学院招生网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试院审核备案后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EMS方式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和高考录取的学生同时入学。

  5、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6、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

  八、工作事项与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8日---3月16

  考生网上报名

  3月17日3月19日

  缴纳考试费

  3月20日-3月21日

  打印准考证

  3月23日

  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3月26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4月20日前

  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根据单招工作进程及时在学院官网www.bxxy.com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十、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保险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办咨询电话: 0731-82816999、82816975、82818545(传真)

  学院单招网址:http://www.bxxy.com

  咨询QQ:45652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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