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社会招聘方案发布日期:2021-01-06

  保险职业学院,创办于1986年,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原名“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院集中国人寿集团党校、培训和高职学历三大业务板块于一体,资源共享、和谐发展,享有“中国保险业的黄埔,职业经理人的摇篮”的美誉。学院隶属全球双500强、中管大型国有金融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教育业务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坚持立足保险,面向金融,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为中国金融、保险行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高素质专业精英。

  2020年学院招生形势良好,生源数量有所增加,专业发展发生变化,部分课程由于专业性较强,需引进具备一定行业背景和专业的优秀人才和辅导员,为保证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保险职业学院根据学院现有编制情况,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保险职业学院招聘人才引进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

  3.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保险职业学院招聘人才引进计划》

  二、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1月6日—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手机移动端扫描上方二维码进入招聘平台

  

  保院PC端链接:

https://www.hotjob.cn/wt/chinalife/web/templet1000/index/corpwebPosition1000chinalife!gotoPostListForAjax?brandCode=1&useForm=0&recruitType=2&showComp=true&comPart=101711

  保院移动端链接:

https://open.weixin.qq.com/connect/oauth2/authorize?appid=wxdfd306c54c6fd0c8&redirect_uri=https://www.hotjob.cn/wt/chinalife/mobweb/v8/login?brandCode=1&response_type=code&scope=snsapi_base&state=social;;;101711-100010#wechat_redirect

  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学院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试讲)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者请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研究生)

  3.其他各类资格证书

  4.各类奖励证书

  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笔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应聘者。

  面试。人力资源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试讲)人员相关事宜。面试(试讲)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候选人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权重比例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面试(试讲)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院另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将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面试(试讲)合格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聘用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并按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三、相关待遇

  1.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其工资、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国家事业单位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对引进的青年教师实行导师指导制,以帮助新引进教师尽快适应教学科研工作,同时有计划地安排到企业挂职锻炼以提高理实结合能力。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联系电话:0731-82766406

  

  附件:

  1. 保险职业学院招聘人才引进计划

文件下载:附件:保险职业学院招聘人才引进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