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院《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18]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的科研积极性,提高学院的科研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使我院科研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计划兑现对我院教职工在2020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奖励。
凡我院教职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取得的优秀科研成果均可申报,12月15日以后的科研成果计入下一年度的科研奖励,2019年符合申报条件且未报送的科研成果这次可以补报。科研成果奖励的范围及标准请参阅《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18]1号)。
申请科研成果奖励须提供下列材料:
1.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2.成果原件。
3.获奖证书原件。
请各部门及时向广大教职工进行传达,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填报,于2020年12月18日17: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敬请理解),以部门为单位将《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科研处(一办公楼5楼财务处旁)。《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王迎芳老师邮箱15055311@qq.com。该通知同时在科研处网站、科研工作微信群及QQ群中发布。
附件:1、《保险职业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保院发[2018]1号)
2、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
科研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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