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林剑等六位同学退学的告知书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学生工作处

  我院保险系2019级保险(车险查勘定损)一班学生胡林剑(学号201910031008)、保险系2018级保险(车险查勘定损)二班学生高宥嘉(学号201810032003)。管理与信息系2019级会计二班学生李芸(学号201912022018)、管理与信息系2019级电子商务一班学生蒋英(学号201912011009)、管理与信息系2019级商务管理班学生付琴(学号201912111005)、管理与信息系2019级商务管理班学生张清凡(学号201912111026),从开学至今,未按照规定时间返校注册且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时间超过两周。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并报院长办公会通过,对以上六位同学做退学处理。

  因以上六位同学或因多次联系未果,无法直接送达;或虽口头表达退学意愿,但未返校办理相关手续,现特予公告。如收此公告请与所在系(院)联系,来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保险职业学院学生处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