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系列制度汇编
2019年
目录
1、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2、“三会一课”制度
3、民主监督制度
4、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6、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8、党员责任制度
9、党费收缴制度
10、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1、管理与信息系谈心谈话制度
12、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领导决策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员集体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提高我系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高校教育工作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
年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员学习计划》,党员理论学习采用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党小组集中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一个季度不得少于1次,党小组集中学习每2个月不得少于1次,个人自学每年度需提交不少于1篇学习心得。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内容
学习、传达党中央及省、市委、学校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研究管理与信息系重点工作,使参会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教育发展大事及学院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
四、参加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预备党员。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
(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
(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党员学习;
(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五、党课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
党课的主要内容是:党内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1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
民主(组织)生活会是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学期1次。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组织)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组织)生活会主要根据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组织)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组织)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组织)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组织)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组织)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
(1)动员教育;
(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
(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
(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
(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管理与信息系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组织)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学院党委赋予的各项职责,确保依法治教,建立高效、廉洁、务实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格要求,常抓不懈。要加强学习和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若干政策规定,起表率作用。
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构:成立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支部委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学院、中心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学习,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教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支部书记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五、建立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党支部要于年初对系部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全面总体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目标和上级下达的任务要求,组织各科室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进行安排,提出系部党风廉政目标责任落实工作一览表,逐一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六、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组织开展两次党风廉政专题党课。落实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
七、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学院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招生、职称评定、收费等重大问题要坚持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班子成员要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解决。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员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负责责任区内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并定期向支部汇报。
二、负责向责任区职工宣传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三、负责协助分工会主席组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组织)生活会,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参与民主决策水平。
四、加强职工观念更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五、倡导文明规范,自觉遵守学校制度和管理与信息系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做技术业务带头人。
七、确保责任区内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八、支持、配合所在分工会、团学组织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增强班组凝聚力。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由党群工作部门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分部)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单位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分部)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每月应同联系党员群众谈心1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管理与信息系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改进系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特制定《管理与信息系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关心爱护、激励教育为主要形式,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推进系部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求实原则。
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开展自我批评,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讲实情、说真话,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的误解,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三)实效原则。
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四)尊重信任原则。
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双向交流互动,彼此间要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管理与信息系党总支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做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