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课部教研室规章制度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加强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切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2、 遵守、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提早下课、缺课、换课、调课。
3、 执行和落实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制定可行的教学计划,认真批改作业。
4、按规定参加教研活动,做好集体备课及互相听课、互相观摩学习的工作。
5、 按教学大纲及教学计划的要求做好每学期的考试、考查的命题、阅卷及试卷存档工作,及时报交成绩,并填好试卷分析表。
6、 开展科研活动,承担学院及系部的科研任务,力争多出成果。
7、 加强与学生处、各院系等部门的联系,组织开展学生活动。
8、 结合年度考核,做好总结工作。
9、 增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积极完成学院、系部、教研室布置的各项工作,为教研室、系部和学院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共课部
20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