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系部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序地运行,及时掌握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依据“保险职业学院教研室工作制度”制定实施细则。
一、开展教研室例会工作。在系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由各教研室召集并轮流主持系教学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到学院的重要教改工作任务,临时召集。所有员工必须按时出席例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和系领导请假。
二、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课程建设、在系统一领导下做好师资在岗培训工作,包括试讲、观摩听课等工作。
三、教研室负责组织落实相关课程的具体教学工作。开展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为重心的教学研究及改革工作。组织选用或自编教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教材建设工作。
四、组建结构合理的课程小组,确定课程小组的负责人。
五、教研室须在开学前对其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落实好教师、教材、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教研室应于每学期开学第2周前将学期工作计划提交所在系。
六、 教研室主任应在期中和期末抽查学生的作业,以了解本室教师作业批改情况。组织相关课程的试题命题及阅卷工作,把好试题质量关,提高考试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发挥相关考试(查)对教与学双方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