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工作检查目的
维持我系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促进系部专业的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
二、工作检查委员会组成
组长:李岚
副组长:傅航
成员: 杨晓萍 张益林 万舟
三、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教学调研工作,收集教学信息,根据学院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全系教师的教学检查和听课。
1.根据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以及系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每学期必须进行通常的或专题的教学调研活动。
2.随机深入课堂检查教师教学情况10次以上,每次听课应填写听课记录表。
3.每次听课(含实验、课程设计,下同)后,应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如发现存在的教学质量问题较严重,可向学院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4.在随班听课时,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课堂学习氛围,师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交流,以及教风、学风、学生对教师的意见和要求、教师对学生学风的评价等教学信息。
5.听课可以是随机的,也可以是有针对性的(例如教学效果很好的或较差的;新任课教师或开新课课教师的课)。
6.根据学院教学安排的阶段性工作重点,配合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进行教学检查。
(二) 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有权对课堂教学、实验和实习等各种教学活动进行工作检查,并根据一定程序调阅各种教学文件、资料,包括教师的备课笔记和教学大纲。
1.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有权对学院的课堂教学(包括本科教育、公共教学)、实验和实习等各种教学活动及环节进行工作检查,教师必须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检查工作。
2.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阅教师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讲稿教案、教学日历)以及备课资料。为了不影响教师正常教学,调阅的材料可以不包括当周正在使用的部分。
3.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所得,在评选优秀教师和教学优秀奖等各种奖励时,有权提出个人意见。
(三) 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有权参与各教研室教学调研活动,可按一定程序组织教师和学生召开教学座谈会,监督我院落实和执行学校、学院有关教学政策和措施情况。
1.教学工作检查委员参与教学调研活动,各专业教职员工都应积极配合,予以支持。
2.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的调研活动以小组集体进行为宜。
3.根据工作需要,教学工作检查委员会可以在不同范围内召开教师、师生或学生等各种层次、各种形式的教学座谈会。
4.每次教学座谈会,做好记录,写出座谈会纪要,期末做好教学材料上交。
管理与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