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发布日期:2018-03-08

  转发关于推荐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办)“五库一系统”(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及随机抽取评委软件系统)建设,全面升级我省社科评审评委库,省社科评审办决定更新推荐评审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入库条件

  (一)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长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在职且常在本省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5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影响力和较强的学术评判能力。

  (二)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长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在职且常在本省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5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奖;在国家或省级鉴定评选活动中,获省内领先以上等级或相当荣誉。

  (三)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评委库

  包括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长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在职且常在本省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5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相应的成果奖获得者。

  (四)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长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在职且常在本省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专家及相当荣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专家、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选。

  二、评委库学科组分类

  评委库分九个学科构建,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

  三、评委库专家推荐审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由本人提出自荐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者人事部门)审核并公示,单位集中审批呈报,报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审定。对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有问题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评委库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

  四、填报要求

  推荐的评审专家请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2份(A4纸印制),电子表格见附件。相关信息填写须注意以下要求:

  1.由自荐评审专家本人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2.由单位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3.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学科、子目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4.电子表格上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要认真填写、核对和修改,不能空缺,不能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序。

  5.填写完全并经审查的表格除将原件呈交外,还须发送电子文本到指定的信箱。

  五、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于4月2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王迎芳老师邮箱(15055311@qq.com),以便统一报送。

  

  附件一: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附件二: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18年3月8日

  

  

  

  

  

  

  关于推荐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党()校、军校,各省级社科类组织,各市()社科联:

  为推进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办)“五库一系统”(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及随机抽取评委软件系统)建设,全面升级我省社科评审评委库,省社科评审办决定更新推荐评审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入库条件

  ()课题立项评审评委库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长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在职且常在本省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5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影响力和较强的学术评判能力。

  ()成果鉴定评审评委库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长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在职且常在本省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5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奖;在国家或省级鉴定评选活动中,获省内领先以上等级或相当荣誉。

  ()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评委库

  包括应用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委库、学术类社科成果评奖评委库。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长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在职且常在本省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5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相应的成果奖获得者。

  ()优秀社科专家评选评委库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科研院所的专家要求具有正高职称,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专家要求担任正处长以上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省属国有企业担任领导职务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要求熟悉相关领域社会发展状况,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

  3.在职且常在本省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获得省部级优秀社科专家及相当荣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专家、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选。

  二、评委库学科组分类

  评委库分九个学科构建,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

  三、评委库专家推荐审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由本人提出自荐申请,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者人事部门)审核并公示,单位集中审批呈报,报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审定。对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有问题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评委库专家名单不对外公布。

  四、填报要求

  推荐的评审专家请按要求填写表格一式2份(A4纸印制),电子表格见附件。相关信息填写须注意以下要求:

  1.由自荐评审专家本人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2.由单位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3.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学科、子目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4.电子表格上基本信息和相关数据要认真填写、核对和修改,不能空缺,不能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序。

  5.填写完全并经审查的表格除将原件呈交外,还须发送电子文本到指定的信箱。

  五、未尽事宜由省社科评审办解释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审专家推荐和信息核准工作。电子版报送材料请于2018年 4月5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wyy_laomao@163.com。

  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4月5日以前(星期六、日除外)。

  联 系 人:省社科联科研组织处303 乌媛

  联系电话:13974949872

  电子邮箱:wyy_laomao@163.com

  附件一: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附件二: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

  

  E_mail

  

  最高学历

 

  最后毕业学校

  

  担任导师

  硕导

  博导

  

  

  工作单位

  

  手机

 

  通讯地址

  

  办公电话

 

  评委类别

  课题立项评审专家

  成果鉴定评审专家

  社科优秀成果评奖

  专家

  优秀社科专家评选专家

  

  

   

  所属学科

  

  学科子目

  

  主要研究

  方向

  

  个人学历 、任职经历、代表作 、学术获奖、主持课题等方面的情况

 

  家庭成员情况

 

  科研(人事)部门推荐意见:

  

  

  科研(人事)部门盖章       

  所在单位审定意见:

  

  单位盖章          

  省社科评审委意见:

  

  盖章           

                                           

  注:评委类别一项,请在符合推荐条件的评委类别栏中划√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姓名

  职务职称

  手机

  地址、邮编

  E_mail

  

  

  

  

  

  

  

  

  序号

  <, SPAN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宋体;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推荐评审专家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属学科

  学科子目

  研究方向

  评委类别

  手机

  电话(办、宅)

  E_mail

  1

  

  

  

  

  

  

  

  

  

  

  

  2

  

  

  

  

  

  

  

  

  

  

  

  3

  

  

  

  

  

  

  

  

  

  

  

  注: 1.栏目填写请参照《通知》说明

  2.“工作单位”栏要求写明一、二级单位,副厅以上专家可只写一级单位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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