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级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学院决定对院级科研项目进行一次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
1.本次清理的项目为2008-2017年立项至今未结项的科研项目。
2. 2008-2016年立项的科研项目,请在3月31日前办理结项手续。若到期仍不能结项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受撤项处理的项目,学院收回课题经费,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院级项目。
二、材料报送
项目结项申请者根据院级课题结项要求填写《保险职业学院立项课题结题申请表》,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研究报告一份、公开发表的论文一篇、其他与课题相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