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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学院保卫处的领导下,内部户籍管理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严格执行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负责学院教师、学生的集体户籍管理,做好户口的分类、归档和保管工作。 3、做好新生入学户口迁入的接等入微办理工作,同时也认真做好毕业生户口的迁出工作。 4、做好有关师生员工户口的咨询与解答工作。 5、做好疑难户口的迁入迁出工作。 6、做好学生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的工作。 7、做好入伍学生的户口注销及办理相关手续。 8、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证的办理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户籍服务负责人:董海波 联系电话:0731-828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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