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个人申请、部门推荐、人力资源处审核、院党委研究,决定王杨华、曾建兰等二位同志分别转聘为A类员工、B类员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日。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并署实名的形式向人力资源处或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
人力资源处 纪检监察审计室二00九年十二月一日
转聘人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