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我院宋安顺等四位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取得了相关学历或学位,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15日。如有任何情况反映,请以书面并署实名的形式向人力资源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
人力资源处 纪检监察审计室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