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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全面提高我院毕业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学院从今年起推行
“双证书”制度,高职学生在校期间除获得毕业证书外还需获得一种相关的技能证书(附:专业、技能证书对照表)。
保险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学院唯一的国家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全院学生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各项工作和其他技能证书的咨询工作。鉴定所所长由院长助理丁孜山教授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管理日常工作。目前,能够在学院进行鉴定的职业有: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员,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也将根据学生需要逐步补充。同时,鉴定所每年还将组织院内学生参加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鉴定项目包括:营销师/推销员(国家职业资格5-3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5-3级);公关员(国家职业资格5-3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4-3级);心理咨询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4-3级);项目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4-3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2级);通用管理能力(综合级、基础级)。
欢迎同学们咨询报名 咨询电话:2816976
地点:计算机一楼鉴定所办公室。
详细图表资料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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