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理电子商务师简介:
国家标准将电子商务师定义为:“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网络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其职业功能包括网络操作、调研、营销等,工作内容则以网页操作、物流配送、电子支付、数据采集处理等为主。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湖南省劳动保障厅核发全国通用的、职业准入必备的国家唯一法定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
二、就业方向
可在金融、证券、旅游、教育等行业及各工商企业、政府部门从事电子商务或电子政务相关的工作。具体包括:企事业电子商务的策划、运营、维护与管理的相关岗位;企事业内部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岗位;各类经济管理部门内的电子商务管理岗位;各地区的社区服务、物业服务、家政服务等信息网络化业务及其管理岗位。
三、鉴定内容及方式
(1)职业道德
(2)理论知识(计算机知识、电子商务知识、法律知识、网络营销知识等)
(3)操作技能(网络工具使用、网页制作等)
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两个部分,其中职业道德10分、理论知识90分;操作技能100分。各项考试均及格者为合格。采取闭卷笔试、模拟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考试理论知识、操作技能二个部分(全部上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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