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教师教书育人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师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办好学校,培养品学兼优的学生,教师起着决定性作用。教书育人是教师应尽的光荣义务和崇高职责。
第三条 教书育人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生理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培养,紧密结合各项教学业务工作,寓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把思想教育贯穿和渗透到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思想教育是教书育人的有效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章 基本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教师要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热爱教育事业,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研究和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勇于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师可以在教学中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得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改革开放方针等错误言论,对学生中的模糊认识或错误观点,要积极正确地加以引导,并帮助澄清或予以纠正。
第六条 教师要培养学生勤奋进取、严谨治学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帮助学生树立优良的学风。要在各教学环节,如课堂教学、课外辅导、作业批改、复习考试、实验实习、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从严治教。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者敢于进行批评教育和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教师要热爱学生,主动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要结合教学的相关内容,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专业思想、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担任班主任的教师,要经常深入教室、宿舍,尽可能和学生一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认真组织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活动,严格管理,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第八条 教师尤其要注意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要引导学生热爱本专业,树立为教育事业献身的精神。要注重师德和教师基本素质的培养,处处严格要求。
第九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养,认真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正确地、有说服力地回答学生关心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
第十条 教师要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要在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治学精神、生活作风等方面以身作则,给学生作出表率,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学院行政领导主管,日常工作由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分工负责,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发动党员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工会、共青团要配合行政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第十二条 院、系两级对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充分的支持。在进行教师年终考核,评选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教学成果,评聘职务时,必须把“教书育人”作为重要内容。对于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应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在教书育人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或表现较差,以及不能胜任教书育人工作的教师,应视情节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缓聘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等处理。
第十三条 凡在教书育人方面发表研究论文和经验总结的,应视为科研成果,同其他专业论文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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