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职能

  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规划、调控、检查和评估。根据职能划分和工作任务情况,教务处现设立了教务科、实训科、计算中心、督导室(挂靠)、高等保险教育研究所、保险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现有工作人员23人。
  教务处主要的工作是:
  1、制定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实施;
  2、组织各系制订和修订学历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和各种教学法规文件,并负责组织审定、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
  3、组织全院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交流和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
  4、定期召开全院性教学工作会议;
  5、负责院级精品课程和院级教改专业的评估、管理、验收工作;组织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省级教改试点专业申报;
  6、负责组织全院青年教师大比武活动;
  7、编印《督导周报》,传达教学督导情况;
  8、负责高等保险教育研究所的工作,组织开展校际间教学研究交流活动;
  9、制订全院教材建设规划;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印刷和供应工作;组织优秀教材评选和经验交流;对自编教材审定和组织出版;
  10、负责全院实训室建设和院外综合实训基地建设;
  11、负责计算机中心工作,电化教学设备管理;
  12、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和外聘教师的管理;
  13、编制全院教学日历,组织考试及教室的调度和其它教学运行工作;
  14、组织全院性教学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
   15、保险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挂靠教务处,负责全院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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